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打造我校资助育人品牌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遴选北京市“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京教助〔2019〕9号)》的要求,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国励志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获得国奖、国励志学生(不限本学年度),每学院至少两名。
二、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主要任务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的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以及励志成才的优秀事迹。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或者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老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动画宣传片、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让学生以多种方式了解国家和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国励志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受聘学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评选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表彰奖励;同时,学院可以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22日下午17:00之前将遴选的不少于2名受助国奖学生、国励志学生的《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纸质版报送至人文楼学生资助中心117室,电子版发送至wyxxzz@126.com。
联系人:汤艳丽联系电话:89534179
学生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