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14:42 点击:[]
为落实好北京市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各学院充分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现有符合公示要求即满足低保和助学两类条件的10名同学,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11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地址:人文楼117室
联系人:森巴提
联系电话:8953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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