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学院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物院发〔2021〕23号)认真做好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平时表现、家庭经济情况、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情况等进行核实,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在班级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提出建议减免等级,签署意见。
请各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于11月15日前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学院意见(纸质版)报学生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学生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