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物资学院2020-2021学年美育标兵二等奖的通知
一 、评选对象
评选学生参考2021北京物资学院学生手册
二、评选条件
1、智育加权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
2、18级不受美育积分起评分限制;19、20级参评二等奖的学生在2020-2021学年核心素质 “审美素养与美育精神”积分需要超过20分
3、申请人自行填写申报表,并根据申请表填写说明将自己的艺术贡献情况填写清楚,由个人发起申请,学校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定。
三、奖项设置
二等奖具体名额各学院名额不超过学院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 1%
四、评选办法
由本人提起申请,认真填写北京物资学院2020-2021美育标兵评选报名表(附件1),及相应支撑材料——活动、奖项证明及“审美素养与美育精神”积分截图与报名表一同提交。
申请人保证材料客观真实,如核实有偏差,评定单位将取消其评定资格。
请各位参评同学于2021年12月4日前将报名表上传至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织部邮箱artzuzhibu@126.com (邮件名称为学院+美育标兵申报),统一格式将文件命名:姓名+学院+二等美育标兵申请表。
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
2021年 1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