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评选条件
特等美育标兵:参评特等奖的学生应在评奖学年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及以上的文艺比赛或展演中获得一等奖(冠军),具体名额及奖励额度视实际参加比赛情况而定。
一等美育标兵:参评一等奖的学生应在评奖学年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的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前三名),具体名额及奖励额度视实际参加比赛情况而定。
二等美育标兵: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实际贡献为依据,由个人发起申请,学校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定。
注意:1.学年内同时获得多项成绩的,以一项最好成绩参评;
2.代表学校参赛情况以艺术教育中心认定为准;
3.三个等级的奖项不可兼得;
4.智育加权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当前无挂科情况。
四、申请流程
由本人提起申请,认真填写北京物资学院2023-2024美育标兵评选报名表(附件1-3),及相应支撑材料(学工系统内成绩截图、奖项公示或证明)与报名表一同提交。
申请人保证材料客观真实,如核实有偏差,评定单位将取消其评定资格。
请各位参评同学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报名表上传至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织部邮箱artzuzhibu@126.com(邮件名称为学院+美育标兵申报),统一格式将文件命名:姓名+学院+特等/一等/二等美育标兵申请表。
艺术教育中心将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认定、评审,在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评选结果公示。
北京物资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