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大力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94号)要求,2023年继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我校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学生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成才观和价值观,努力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资助育人导向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将诚信教育融入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短视频创作、主题班会等活动中,要积极发动全社会资源,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面向高校学生的专题讲座,普及防范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树立自立自强、努力奋斗的精神,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
(二)创新宣传形式,抓住关键节点
各学院要在充分利用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引入微信、微博、网站、“国家反诈中心”“全民反诈”APP等电子载体,抓住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三)确保诚信教育效果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校园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6月集中开展,其他时段各学院自主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积极营造树立诚信学风、争做诚信学子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全员参与。注重效果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院师生,做到所有学生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影响力,有育人效果。
(三)加强检查,及时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同时报送图片、视频等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2年6月1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报送邮箱:bwuxuegong@163.com,联系人:梁蕊
学生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