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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6日 14:5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细则(试行)的通知>》(京教助【2017】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的成长成才活动开展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2020-2021学年和2021-2022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和名额

资助标准为:一等10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一等和二等人数比例应为4:6,该资助金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已经参加或计划参加成长成才相关的培训课程。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在学院内公示后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申请汇总》(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并提交电子版。

 

 

                                            学生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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