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实施情况,现将本次本科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2020-2021学年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并在学生管理系统录入积分
请各部门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2020-2021学年(2020.9至2021.8)各项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所在学院、姓名、学号、职务或所获奖项、奖项级别)。
按照《学生手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稿)》)在学生管理系统为2019、2020级学生录入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积分。各项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及积分由公示部门负责解释。
各部门将部门公示网站链接于11月19日下班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邮件主题请用《***部门学生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公示》命名(获奖情况已在工作开展时在部门网站公示过的不需重复公示,只需把公示链接按要求发送邮箱即可)。学生处汇总各部门公示链接在学生处-公示栏里进行公告,方便全校师生查看。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1.2019级、2020级学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1〕20号)(见附件一)、《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稿)》(http://xsc.bwu.edu.cn/info/1042/3340.htm)开展评定,2018级按照老办法开展评定。
2.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1〕20号)文件要求,德育素质班级评议不合格及受到各级各类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具备申请各类奖励资格;学年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各模块积分合计低于25分的学生不具备申请各类奖励资格。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 |
2021年11月21日前 |
各班开展学生德育班级评议 |
各学院 |
2021年11月21日前 |
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学生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并录入学生管理系统 |
各相关部门 |
2021年11月21日前 |
2019、2020级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对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各项目积分进行核查,如有遗漏联系项目开设单位; 2018级学生进行线下上报、核查。 |
全体学生 |
2021年11月24日前 |
学院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对2019、2020级学生的智育加权成绩、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各项目积分进行计算,组织学生确认; 2018级学生进行线下计算和确认。 |
各学院 |
2021年11月28日前 |
2019、2020级学生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2018级学生进行线下申请。 |
各学院、校团委、学生处 |
2021年12月1日前 |
部分校级各类奖学金评选,公示评优评奖结果并报学生处审核 |
学生处、校团委、学生处 |
2021年12月8日前 |
各学院进行学生评优评奖,公示评优评奖结果并报学生处审核 |
各学院 |
2021年12月10日前 |
审核评优评奖结果 |
学生处 |
三、部分校级奖学金申请和审核流程
1.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经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审意见至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优秀学生干部奖、集体奖: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3.美育/体育标兵奖:特等、一等按照体育部、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公示名单为准,二等美育标兵以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公示名单为准。
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校级奖学金评审后,请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并将公示链接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学生处将汇总在学生处-公示栏里进行公告。
学生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