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1年9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继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成为重要任务,各学院应提高认识,周密安排,把普查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践行国家和北京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有力抓手。
2.突出重点,积极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形势变化,此次普查的第二类对象类型做了动态调整,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替换为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同时低收入农户学生移出。第三类对象重点关注因疫情、洪涝灾害等致贫有需求的学生。各学院应强化主体责任,精细筛查。
四、材料填报
1.《普查确认书》(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生填写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2.《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汇总填写,于9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 梁老师 89534179
学生处
2021年9月2日